政策
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2号 为支持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,提高国际多式联运货物通关便利化水平,海关总署决定在前期试点基础上,启动进出口货物海铁联运和水水中转多式联运监管模式试点,现就有关事项予以公告。
为贯彻落实《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》有关要求,按照“二线口岸”运行管理和海关监管等相关规定,现就“二线口岸”启动运行相关事宜公告如下: